关于《天猫新零售门店管理规范》的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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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爱的会员:
基于天猫门店相关市场的特殊性及业务发展需要,我们将进一步对《天猫新零售门店管理规范》进行如下内容的变更及新增。
该变更于2020年8月26日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9月2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
变更前 |
变更后 |
规范名称:《天猫新零售门店管理规范》 |
《天猫门店管理规范》 |
无 |
新增三类特殊处理措施: 1、限制发布商品(门店):指限制商家通过新零售工作台发布新的特定门店商品,及限制编辑发布成功的特定门店商品,包括出售中或线上仓库中的特定门店商品; 2、限制关联门店:指商家无法通过新零售工作台添加任一门店; 3、关停新零售工作台:无法使用新零售工作台企业账号登陆且无法使用新零售工作台任何产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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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新增三类违规行为管控: 1、假冒材质成分信息: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行为。 扣分处置:6分/次 2、出售假冒商品:指商家/门店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或出售盗版商品的行为。扣分处置:48分/次 3、虚假开设门店:是指商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牟取利益向天猫提供不真实的门店信息等作假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提供虚假门店及门店信息错误或门店信息更新不及时(含门店地址、名称、联系方式等)等。 扣分处置:情节一般12分/次;情节严重48分/次。 情节严重是指提供虚假凭证的手段隐蔽、行为及影响面特别恶劣的,包括但不限于: (一)招商入驻及经营过程中提供虚假门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虚构线下门店/信息或使用虚假证照开设线上门店的;2)线下门店真实存在,但未经门店实际经营人授权而擅自开设线上门店的;3)使用同一证照开设多个线上门店,但多个门店之间并不存在真实且合法关联性的;4)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门店的。 (二)门店信息错误证致使大量消费者受到损失或者引发相关风险的; (三)提供错误门店信息致使出现重大负面监管风险、舆情事件的; (四)提供虚假门店致使天猫平台受到重大损失或者引发相关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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